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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省直(属)企业“十大工匠”遴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8-06-25 10: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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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直(属)企业党组织、中直驻粤企业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省直(属)企业“十大工匠”遴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制造强国战略,在省直(属)企业中深入挖掘一批在改革开放浪潮中引领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能人巧匠,充分展示新时代优秀技能人才及团队的魅力风采和卓越贡献,厚植工匠精神孕育生长土壤,让工匠精神成为推进中国制造“品质革命”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源泉,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追求卓越、务实创新、踏实专注、成就梦想的职业品质,激励广大职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的过程中,用“匠心”和“创新”不懈地提升质量与服务,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主办单位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至10月

  四、遴选对象

  党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管理的企业(下称“省直企业”)和隶属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下称“省属企业”)中,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服务等工作的一线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项目)团队。着重遴选与改革开放共成长,集钉钉子精神与创新精神于一身,通过精湛技艺为广东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卓越人才或团队。

  五、遴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热爱祖国,信仰坚定,遵守法纪,爱岗敬业,作风扎实,诚信友善,乐于奉献,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二)专业技术精湛。在改革开放40年的丰富实践过程中刻苦钻研,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勇于攻坚克难,痴迷于完善工艺,执着于尽善尽美,所具备的精湛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三)创新能力突出。富于开拓精神,锲而不舍,精益求精,勇于创新,有效运用精湛技能或技艺破解企业生产实际问题,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省各行各业的转型升级发展。

  (四)成果绩效明显。在我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领域方面敢于突破传统的思维模式,积极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省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新跨越。

  六、活动安排

  (一)推荐阶段(6月至7月)

  遴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依据遴选条件,广泛发动职工,组织开展“十大工匠”遴选活动,积极推荐候选对象。每个单位(集团)最多择优推荐1名候选个人及1个技术(项目)团队,各单位要听取纪检、监察、计生等部门对推荐候选对象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在适当范围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公示。

  (二)遴选阶段(8月)

  1.初审。由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分别对所属企业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入围名单(含个人及团队)并进行考察。

  2.终审。入围名单经考察通过后,由3家主办单位和有关专家及各方面代表组成活动评审委员会,从“职业技能”、“技术创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行业口碑”五个方面进行集中评审,提出10名“十大工匠”建议名单(含个人及团队),并在省直机关党建网、省国资委官网、广东文明网公示。公示通过后,由3家主办单位最终审定并公布结果。

  (三)宣介阶段(9月至10月)

  举办省直(属)企业“十大工匠”发布会,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制作专题展示网页在相关媒体对“十大工匠”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推介;组织有关专家编印省直(属)企业“十大工匠”宣传推介手册;引导获得“十大工匠”称号的个人或团队设立“工匠工作室”,由主办单位一次性给予补助金。

  七、材料报送

  各企业党组织须认真填报《省直(属)企业“十大工匠”推荐表》(附件),并提交一篇候选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用事实、数据说话,突出事迹的感染力)和2张电子版照片(免冠照片及工作照片各1张),推荐表及参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

  各企业党组织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发至联系邮箱),省直企业将候选对象有关材料报送至省直机关工委企业工作部,省属企业将候选对象有关材料报送至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

  八、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党组织要紧扣时代脉搏,彰显时代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策划,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到活动中,努力使活动成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营造敬业风气的过程,成为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能、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聚集、促进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过程。

  (二)注重总结提升。各企业党组织要以此次遴选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企业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发展历程中,培养选树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成功经验,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起点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丰富多彩的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技术、钻研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锻造与锤炼出更多的杰出工匠。

  (三)强化学习宣传。各企业党组织要把参加遴选活动与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并准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等系列重要论断。

  联系人:

  省直机关工委 刘清华,83132908,gd83132908@126.com;

  省国资委   李钦青, 38306283,46383447@qq.com;

  省文明办   李浩凌,87185239。

  附件:省直(属)企业“十大工匠”推荐表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附件下载:

  省直(属)企业“十大工匠”推荐表(个人)

  省直(属)企业“十大工匠”推荐表(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