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襄盛举
彩球飘扬
项目规则:
1)比赛人数:每队16人,平均分为2组。男女各半。
2)比赛距离:30米×2
3)方法与规则:在30米距离内,8人一组手持大彩球高举过头站在起点线上,听口令冲向折回点,以全体队员绕过折回点后换一组,向起点折回冲刺,球及运动员均通过起点线后比赛结束,按用时排定名次。(行进中因失误致彩球脱手离道或向前滚动,运动员必须将彩球搬回失误处继续比赛,否则作违规处理。)
4)注意事项:做好手腕、手臂与背部热身运动,避免手臂与筋肌拉伤。
2、龙舟竞速
项目规则:
1)比赛人数:每队16人,平均分为2组。男女各半。
2)比赛距离:30米×2
3)方法与规则:8人一组均用双脚夹住同一条“充气龙舟”站于起点线后,听令开始,配合向前移动,以全体队员和“龙”组成的整体冲过终点线后,另一组听令后以同样的方式从起点向终线冲刺,且“充气龙舟”的整体及运动员均通过终点线后,比赛结束。按用时排定名次。(若行进过程中失误,必须于失误处重新将“充气龙舟”夹好,继续比赛,否则作违规处理。)
4)注意事项:避免腰部筋肌拉伤。
3、步调一致
项目规则:
1)比赛人数:每队12人,平均分为2组。男女各半。
2)比赛距离:30米×2
3)方法与规则:在30米距离内,6名运动员一组,脚踏“雪橇”于起点线后,听令开始,协调配合前进,当“雪橇”整体通过端线后,另一组以同样方式脚踏“雪橇”从起点向终点冲刺,“雪橇”整体过终点线后比赛结束。按用时排定名次。(比赛过程运动员的双脚始终在“雪橇”上,若行进过程中失误,必须于失误处重新穿上“雪橇”继续比赛,否则作违规处理。)
4)注意事项:保护好踝关节和肩关节避免受伤。
4、气定神闲
项目规则:
1)比赛人数:每队8人,男女各半。
2)比赛距离:20米X4
3)方法与规则:男女两人一组,一骑一坐,在不违规的情况下以最慢的速度从起点出发到终点,换一组以同样方式从起点出发到终点线完成比赛。用时多者为胜。(行进过程中失误,必须在失误处重新起步,没有违规或失误将加秒数)
4)注意事项:参赛者脚触地、压线均为犯规。
5、跋山涉水
项目规则:
1)比赛人数:每队16人,男女各半。
2)方法与规则:比赛开始前,16名参赛队员按男女间隔顺序在起跑线后做好准备。裁判发令后,第1名队员迅速开始翻越,完成全程后第2名队员开始出发,以此依序进行直至最后一名队员完成全过程则比赛结束。用时少者名次列前。(行进中第三关必须穿越,不能绕过洞穴,否则作违规处理。)
3)注意事项:注意安全,要求参赛运动员赤脚或穿袜子,不能随身携带手机、锁匙等坚硬物品参赛,尽量不带眼镜。完成赛道全程后在顶点请不要举手或跳下,只能滑下。
6、勇攀高峰
项目规则:
1)比赛人数:每队12人,男女各半。
2)比赛距离:高5.8米
3)方法与规则:比赛开始前,12名参赛队员按男女间隔顺序在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前一名爬到最高点触摸“塔”顶的“花瓣”后下来,后一名队员再爬。以全部队员完成时间确定名次。(运动员轮换必须在出入口进行,攀爬过程中不能跳下,亦不能在触摸到“花瓣”后下滑,否则,作违规处理。)
4)注意事项:注意安全,要求参赛运动员赤脚或穿袜子。
各项目违规处罚标准
项 目 |
违规细则 |
处罚标准 |
备 注 |
1、共襄盛举 |
失误后不回失误点重新组合 |
加2秒/米 |
|
掉 队 |
加5秒/人次 |
计时以最后冲刺运动员为准。 | |
越道或压分道线 |
加3秒/次 |
| |
抢 跑 |
加2秒/次 |
召回重新开始 | |
2、龙舟竞速 |
失误后不回失误点重新组合 |
加3秒/米 |
|
掉 队 |
加5秒/人次 |
计时以最后冲刺运动员为准。 | |
越道或压分道线 |
加4秒/次 |
| |
抢 跑 |
加2秒/次 |
召回重新开始 | |
3、步调一致 |
失误后重新开始前移 |
加4秒/米 |
|
掉 队 |
加6秒/人次 |
计时以最后冲刺运动员为准。 | |
越道或压分道线 |
加4秒/次 |
| |
抢 跑 |
加2秒/次 |
召回重新开始 | |
4、气定神闲 |
迟起跑 |
减4秒/次 |
临场裁判裁定 |
身体任何部位触地 |
减3秒/次 |
| |
越道或压分道线 |
减3秒/次 |
| |
干扰邻道比赛 |
减5秒/次 |
临场裁判裁定 | |
不违规 |
加10秒/车次 |
| |
5、跋山涉水 |
抢 跑 |
加2秒/人次 |
召回重新开始 |
越道或压分道线 |
加3秒/人次 |
| |
绕过洞穴(不穿过) |
加4秒/人次 |
| |
6、勇攀高峰 |
抢 爬 |
加3秒/人次 |
召回重新开始 |
攀爬中跳下 |
加4秒/人次 |
确保安全 | |
触及最高点后下滑 |
加10秒/人次 |
| |
不触及最高点位置 |
不计成绩 |
没有完成分 |
2013年广东省直、广州市直机关趣味运动会
(争先赛)项目规则补充规定
1、取消领导分、完成分。只按竞赛成绩决定名次,每个项目按5、3、2、1计入团体分,取消原来第1名至第4名分别按4、3、2、1的计分方法。
2、在比赛中取消“事半功倍”的环节,直接由竞赛规则确定项目比赛名次。
3、为确保比赛按时地顺利进行,各项比赛各参赛队必须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若检录处进行第三次召集未进行报到者,则视作弃权论。大会竞赛处则不再安排补赛。
4、为确保比赛能顺利进行,各队的运动员以及啦啦队禁止使用与发令枪相同声音的哨子、气笛等物具,以免干扰比赛。
5、项目的规则及处罚标准按“争先赛”制定的执行。
6、各项目比赛出现同等成绩,则由抽签确定名次。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8、“争先赛”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点击下载《2013年广东省直、广州市直机关趣味运动会争先赛竞赛项目及规则》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