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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初显群众医疗负担有所减轻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7-08-30 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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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卫生计生委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发布,“从2017年7月起,省内所有公立医院一律取消药品加成,没有例外。”上线以来,省卫生计生委大力推进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厘清政策规定,下发改革方案,组织改革培训,积极组织和指导各地做好改革工作。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取消药品加成后,群众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收入有所提升,基本达到改革预期。

  据介绍,7月15日至8月11日,广州、佛山等14个市165家医疗费用监测点数据显示,门诊患者次均门诊药费124.5元,较改革前下降7.6%;住院患者次均住院药费3398.9元,较改革前下降10.3%.本轮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监测数据均显示,门诊收入药占比有所下降,技术劳务收入占比有所上升。门诊患者次均门诊费用略有上升,扣除医保报销的门诊诊查费后,门诊患者实际承担的次均费用比改革前有所减少,住院患者费用总体略有下降。

  根据国家和省公立医院改革任务要求,下一阶段广东省将继续加强改革数据监测分析,持续开展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费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准确掌握研判全省公立医院运行情况,分析改革实施效果。根据医院运行情况和药品耗材“腾空间”情况,将适时启动第二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并同步推进落实城市公立医院的配套改革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经验,让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工作。推广县镇村服务一体化,抓好能力建设,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在医联体内建立健全“总额管理、结余留用”的医保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大医院从“保疾病”向“保健康”转变,向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变。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政策的衔接。

  二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探索珠海、中山、东莞3个市医保基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推进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试点。按照省委省政府“放管服”要求,实行分地区分类集中采购,完善配送方式。落实广州市以市为单位的药品GPO(集团采购组织)采购,促进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广州和深圳市GPO交易平台三家平台有序竞争。

  三是控制2017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不超过10%.省卫生计生委已将控费目标分解到各地市,适时公布各市医疗费用主要监测指标排序情况。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于53种常见病多发病门急诊原则上不采取静脉输液治疗。发文进一步明确我省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要求,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临床需求、药物疗效和价格,从新版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自行配备使用。此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配套政策,引导慢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取药,促进双向转诊。同时,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来源:省直机关党风政风评议工作办公室

编辑:钟婷 陈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