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委品牌 > 2013年机关首届趣味运动会 > 赛事安排

2013年广东省直、广州市直机关趣味运动会
争先赛竞赛项目及规则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3-11-21 13:51:10
【打印】 【字体:

  1、共襄盛举

彩球飘扬

  项目规则:

  1)比赛人数:每队16人,平均分为2组。男女各半。

  2)比赛距离:30米×2

  3)方法与规则:在30米距离内,8人一组手持大彩球高举过头站在起点线上,听口令冲向折回点,以全体队员绕过折回点后换一组,向起点折回冲刺,球及运动员均通过起点线后比赛结束,按用时排定名次。(行进中因失误致彩球脱手离道或向前滚动,运动员必须将彩球搬回失误处继续比赛,否则作违规处理。)

  4)注意事项:做好手腕、手臂与背部热身运动,避免手臂与筋肌拉伤。

  2、龙舟竞速

 

  项目规则:

  1)比赛人数:每队16人,平均分为2组。男女各半。

  2)比赛距离:30米×2

  3)方法与规则:8人一组均用双脚夹住同一条“充气龙舟”站于起点线后,听令开始,配合向前移动,以全体队员和“龙”组成的整体冲过终点线后,另一组听令后以同样的方式从起点向终线冲刺,且“充气龙舟”的整体及运动员均通过终点线后,比赛结束。按用时排定名次。(若行进过程中失误,必须于失误处重新将“充气龙舟”夹好,继续比赛,否则作违规处理。)

  4)注意事项:避免腰部筋肌拉伤。

  3、步调一致

 

  项目规则:

  1)比赛人数:每队12人,平均分为2组。男女各半。

  2)比赛距离:30米×2

  3)方法与规则:在30米距离内,6名运动员一组,脚踏“雪橇”于起点线后,听令开始,协调配合前进,当“雪橇”整体通过端线后,另一组以同样方式脚踏“雪橇”从起点向终点冲刺,“雪橇”整体过终点线后比赛结束。按用时排定名次。(比赛过程运动员的双脚始终在“雪橇”上,若行进过程中失误,必须于失误处重新穿上“雪橇”继续比赛,否则作违规处理。)

  4)注意事项:保护好踝关节和肩关节避免受伤。

  4、气定神闲

 

  项目规则:

  1)比赛人数:每队8人,男女各半。

  2)比赛距离:20米X4

  3)方法与规则:男女两人一组,一骑一坐,在不违规的情况下以最慢的速度从起点出发到终点,换一组以同样方式从起点出发到终点线完成比赛。用时多者为胜。(行进过程中失误,必须在失误处重新起步,没有违规或失误将加秒数)

  4)注意事项:参赛者脚触地、压线均为犯规。

  5、跋山涉水

 

  项目规则:

  1)比赛人数:每队16人,男女各半。

  2)方法与规则:比赛开始前,16名参赛队员按男女间隔顺序在起跑线后做好准备。裁判发令后,第1名队员迅速开始翻越,完成全程后第2名队员开始出发,以此依序进行直至最后一名队员完成全过程则比赛结束。用时少者名次列前。(行进中第三关必须穿越,不能绕过洞穴,否则作违规处理。)

  3)注意事项:注意安全,要求参赛运动员赤脚或穿袜子,不能随身携带手机、锁匙等坚硬物品参赛,尽量不带眼镜。完成赛道全程后在顶点请不要举手或跳下,只能滑下。

  6、勇攀高峰

  项目规则:

  1)比赛人数:每队12人,男女各半。

  2)比赛距离:高5.8米

  3)方法与规则:比赛开始前,12名参赛队员按男女间隔顺序在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前一名爬到最高点触摸“塔”顶的“花瓣”后下来,后一名队员再爬。以全部队员完成时间确定名次。(运动员轮换必须在出入口进行,攀爬过程中不能跳下,亦不能在触摸到“花瓣”后下滑,否则,作违规处理。)

  4)注意事项:注意安全,要求参赛运动员赤脚或穿袜子。

各项目违规处罚标准

 

违规细则

处罚标准

 

1、共襄盛举

失误后不回失误点重新组合

2/

 

5/人次

计时以最后冲刺运动员为准。

越道或压分道线

3/

 

2/

召回重新开始

2、龙舟竞速

失误后不回失误点重新组合

3/

 

5/人次

计时以最后冲刺运动员为准。

越道或压分道线

4/

 

2/

召回重新开始

3、步调一致

失误后重新开始前移

4/

 

6/人次

计时以最后冲刺运动员为准。

越道或压分道线

4/

 

2/

召回重新开始

4、气定神闲

迟起跑

4/

临场裁判裁定

身体任何部位触地

3/

 

越道或压分道线

3/

 

干扰邻道比赛

5/

临场裁判裁定

不违规

10/车次

 

5、跋山涉水

2/人次

召回重新开始

越道或压分道线

3/人次

 

绕过洞穴(不穿过)

4/人次

 

6、勇攀高峰

3/人次

召回重新开始

攀爬中跳下

4/人次

确保安全

触及最高点后下滑

10/人次

 

不触及最高点位置

不计成绩

没有完成分

2013年广东省直、广州市直机关趣味运动会

(争先赛)项目规则补充规定

  1、取消领导分、完成分。只按竞赛成绩决定名次,每个项目按5、3、2、1计入团体分,取消原来第1名至第4名分别按4、3、2、1的计分方法。

  2、在比赛中取消“事半功倍”的环节,直接由竞赛规则确定项目比赛名次。

  3、为确保比赛按时地顺利进行,各项比赛各参赛队必须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若检录处进行第三次召集未进行报到者,则视作弃权论。大会竞赛处则不再安排补赛。

  4、为确保比赛能顺利进行,各队的运动员以及啦啦队禁止使用与发令枪相同声音的哨子、气笛等物具,以免干扰比赛。

  5、项目的规则及处罚标准按“争先赛”制定的执行。

  6、各项目比赛出现同等成绩,则由抽签确定名次。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8、“争先赛”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点击下载2013年广东省直、广州市直机关趣味运动会争先赛竞赛项目及规则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