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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直属机关第二届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4-04-16 15: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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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广州

  二、竞赛项目

  (一)混合团体赛:男单、女单、男双

  (二)领导组:男单、女单、双打(男女不限)

  三、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男运动员4至6名、女运动员2至4名;领导组各项目不限名额。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为省直机关各单位身体健康的在职干部职工;参加领导组的运动员必须是副厅级以上干部。

  (三)参赛选手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检录参赛。

  (四)比赛报名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换运动员。

  (五)各单位负责初审运动员参赛资格,准备以下证明材料并在发生参赛资格质疑仲裁时须提交组委会:

  1、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

  2、运动员工作证复印件;

  3、属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运动员须提交人事部门核发的比赛当月或前一个月的工资单;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和企业单位人员的运动员须提交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金凭证(2014年2月为准);

  4、由单位开具的参赛领导干部职务的相关证明。

  (六)报名截止后的一周内,大会将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www.gdpopsports.com)公布各参赛队运动员名单,5天内接受有关运动员资格方面的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七)各参赛队自行负责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

  (八)各参赛队领队必须签置大会发的免责书一份,保证该队参赛队员身体健康。

  (九)各参赛队必须统一比赛服装。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混合团体赛均采用三场两胜制进行,双方运动员出场顺序为(不得兼项);领导组选手可参加混合团体赛。

  1、男单

  2、女单

  3、男双

  (三)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必须打满三场;第二阶段进行淘汰及附加赛决出名次,先胜2场者为胜,余下场次不再进行。

  (四)小组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

  1、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累计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积分相同,胜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计分相同,则分别计算相互间的胜负比率,以定名次。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五)领导组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制。

  (六)团体和单项比赛每场均采用5局3胜制,每局11分。

  (七)本次比赛使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双鱼牌”三星40毫米白色乒乓球。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赛录取前八名,前八名分别按13、11、9、8、7、6、5、4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二)领导组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凡进场参加比赛者,每人均奖励1分计入代表团总分。

  (三)给予奖杯或奖牌和证书奖励。

  六、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报省直工会工委和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政编码:510056;联系人:钱建国;电话:020-83856615;传真:020-83820274)。

  2、报名表电子版可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下载,必须用电脑填写打印,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二)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待定。

  七、经费

  各参赛队自行负担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

  八、申诉

  对比赛判决有异议或其他申诉时,必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组委会方受理申诉。若申诉成功,申诉费予以退还;否则不予退回。

  九、各参赛队自行负担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

  十、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将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