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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直属机关第二届运动会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4-04-16 15: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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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广州

  二、竞赛项目

  男子篮球

  三、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子队1支,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运动员可报10至15名。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为省直机关各单位身体健康的在职干部职工。

  (三)参赛选手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检录参赛。

  (四)比赛报名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换运动员。

  (五)各单位负责初审运动员参赛资格,准备以下证明材料并在发生参赛资格质疑仲裁时须提交组委会:

  1、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

  2、运动员工作证复印件;

  3、属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运动员须提交人事部门核发的比赛当月或前一个月的工资单;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运动员须提交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金凭证(2014年1-3月为准)。

  (六)报名截止后的一周内,大会将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www.gdpopsports.com)公布各参赛队运动员名单,5天内接受有关运动员资格方面的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七)各参赛队自行负责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

  (八)各参赛队领队必须签置大会发的免责书一份,保证该队参赛队员身体健康。

  (九)各队自备至少两套深浅不同的比赛服装,服装上印制的队名及号码要清晰明显。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每小组录取若干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最后名次。如参赛队数不足8队,则直接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三)循环赛排名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有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有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四)比赛采用4×10分钟方式进行,第一和第二节之间休息时间为2分钟,第二和第三节之间休息时间为10分钟,第三和第四节之间休息时间为2分钟。

  (五)比赛采用7号比赛用球。

  五、录取名次

  录取前八名,给予奖杯或奖牌及证书奖励。前8名分别按13、11、9、8、7、6、5、4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六、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队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报省直工会工委和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政编码:510056;联系人:钱建国;电话:020-83856615;传真:020-83820274)。

  2、报名表电子版可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下载,必须用电脑填写打印,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二)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待定。

  七、申诉

  对比赛判决有异议或其他申诉时,必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组委会方受理申诉。若申诉成功,申诉费予以退还;否则不予退回。

  八、各参赛队自行负担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

  九、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将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