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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直属机关第二届运动会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4-04-16 15: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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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广州。

  二、竞赛项目

  七人制男子足球

  三、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子队1支,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运动员10至15名。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为省直机关各单位身体健康的在职干部职工。

  (三)报名截止后的一周内,大会将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www.gdpopsports.com)公布各参赛队运动员名单,5天内接受有关运动员资格方面的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检录参赛。

  (五)比赛报名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换运动员,未报足名额不得补报。

  (六)各单位负责初审运动员参赛资格,准备以下证明材料并在发生参赛资格质疑仲裁时须提交组委会:

  1、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

  2、运动员工作证复印件;

  3、属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运动员须提交人事部门核发的比赛当月或前一个月的工资单;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运动员须提交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金凭证(2014年1-3月为准)。

  (七)各参赛队自行负责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

  (八)各参赛队领队必须签置大会发的免责书一份,保证该队参赛队员身体健康。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7人制,采用4号球。

  (三)比赛时间:为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淘汰赛中比赛规定时间结束,如出现平局,则以点球直接决出胜负。

  (四)比赛可根据参赛队数决定赛制。如采用分组循环的方法,则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的比赛积分、净胜球、进球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上述各项仍相等,则依次在他们同一循环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抽签方法决定名次。

  (五)每场比赛前40分钟,教练员将7名上场队员和5名替补队员的名单交给第四官员。比赛前,教练员把7名上场队员的身份证送交给本场执法的第四官员核准,5名替补队员在换人时,手持身份证进行替换手续。每场比赛可换5人,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罚球点球决定胜负时,不得替换,守门员除外);

  (六)黄牌、红牌: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在同一阶段中的两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的比赛(组委会追加处罚的除外)。

  (七)如一支队在比赛中不足4人时,比赛自然终止,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时,则以当场比分为最终得分。

  (八)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有效。如比赛未开始且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比赛不能如期进行,由组委会作出是否比赛的决定。

  五、比赛弃权、罢赛及处理

  (一)球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行为的均属罢赛或弃权行为:

  1、并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组委会的批准,未参加完赛程的比赛。

  2、拒绝裁判员要求进行未结束的比赛。

  3、拒绝按照组委会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4、不按时进行比赛的。

  (二)处理

  1、一方球队弃权或罢赛,判另一方球队3:0胜。

  2、双方弃权和罢赛,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均计零分。

  3、运动员处在停赛期间,或正在申诉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的,按弃权论处。

  4、资格不符或冒名顶替的运动员参加了比赛的,按弃权论处。

  5、中途退出比赛的球队,将取消该球队余下所有比赛资格;并将取消该球队在整个比赛中的所有比赛成绩;并扣除上交的的各种费用和补交应分摊的会务费,用于补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与之赛过球队的比分均按3:0处理,不进行总积分统计和排名。

  6、主办单位将保留其他处罚的权力。

  六、纪律要求

  (一)比赛参照执行中国足球协会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和《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

  (二)大会成立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比赛期间工作人员和运动员的违规违纪事件。

  (三)对比赛判决有异议或其他申诉时,必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组委会方受理申诉。若申诉成功,申诉费予以退还;否则不予退回。

  七、录取名次

  录取前八名,给予奖杯或奖牌及证书奖励。前8名分别按13、11、9、8、7、6、5、4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队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邮寄到省直工会工委和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政编码:510056;联系人:钱建国;电话:020-83856615;传真:020-83820274)。

  2、报名表电子版可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下载,必须用电脑填写打印,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二)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待定。

  九、其它规定

  (一)各参赛队必须准备至少2套颜色深浅不同的比赛服装。比赛上衣背后的号码高2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10厘米,号码颜色应与服装颜色有清晰、明显的区别,号码必须为1-40号,运动员号码一经报名确认,不得更改,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所报名单一致,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不得上场比赛。比赛服装颜色必须全队一致,紧身裤的颜色必须和球裤的颜色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二)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三)比赛球鞋:布面软胶粒底足球鞋、足球袜、不带护腿板。

  (四)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十、各参赛队自行负担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

  十一、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将在“广东社会体育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