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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11期)

来源 : 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 发布日期 : 2013-07-30 11: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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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7月25日

宣传部党支部

“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相结合

知行合一贯彻体现整风精神

  7月15日下午,按照《关于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的工作方案》要求,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周建民同志前往省水利厅政务服务大厅,体验窗口办事真实情况,感悟窗口办事效能,并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结合起来,与工委宣传部党支部和省水利厅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共同过了一次体验与调研式学习专题组织生活,征求基层党员对机关党建、工委工作和作风的意见建议,最后,还给两个党支部及列席座谈的省水利厅二级单位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了一堂微型党课,取得了良好效果,做到了不虚、不空、不偏。

  周副书记首先参观了广东省水利厅政务服务大厅,详细了解了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服务宗旨、办事制度、办事流程、工作纪律等内容,对服务窗口的便民措施逐一进行了体验,并畅谈了个人感受。

  座谈中,周副书记指出,开展这次活动,是一次再学习、再教育的过程,也是照镜子、正衣冠的过程。为了把听取意见做得更扎实一点、更全面一点、更深入一点,希望大家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在轻松和谐的气氛中,党员们在座谈中踊跃发言,谈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党支部委员老陈认为,政务大厅作为水利厅对外服务窗口及对外宣传窗口,希望工委能够通过针对性的指导、开展读书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公务礼仪培训来推动窗口服务更上一层楼。党支部副书记吕春法认为,先进人物在基层有非常强的“正能量”,对基层平凡人物的先进事迹要多挖掘、多培树、多宣传。党员小王建议,当前学习活动按照传统的方式方法效果不好,要及时充分地利用微信、微博等新的平台开展学习活动,扩大宣传阵地;列席的省水文局党员认为,工委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对省水文局给予了很多指导和服务,建议参照全国很多省份的做法,明确文明创建的奖励办法,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更加蓬勃开展;列席的广东水利电力设计研究院党员认为,工委工作要向省直机关的基层一线倾斜,希望省直机关工委在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同时,当好机关党建的“代言人”,敢于面对,敢于担当。

  在堂微型党课中,周副书记重点谈了“三个有利于”和“三个加强”。他指出,中央部署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三个必然要求”,省委提出是“三个迫切需要”。从党支部角度来看,开展这一活动,能够带来“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支部的思想建设,二是有利于支部的作风建设,三是有利于支部的制度建设。这次活动形式新颖,成效明显,对工委工作尤其是宣传工作,具有很强的帮助作用,希望两个党支部在开展活动时能够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领导带头示范作用,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三是加强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宣传处党支部

省直党建协作组第二组召开

加强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座谈会

  7月12日下午,省直单位党建协作组第二组召集该组37家单位党务干部和党员代表参加了加强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座谈会,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周建民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省直单位代表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发放,加大网络信息化建设,提高效率,突出重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二是建议利用工委省直党建带头人的优势,加强各单位党务干部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增强党员开展党建工作的活力;三是建议工委与省财政加强沟通,在经费保障上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加大和保证省直党建工作的开展和发展;四是建议适当多开一些知识讲座,包括基础党务知识的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向中央驻穗单位倾斜,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提高党务工作的水平;五是建议工委布置的规定动作根据省直机关、企业、中央驻穗单位来进行量体裁衣,分类规划,以适应不同单位的工作和组织架构实际情况;六是建议适当提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自选动作的比例,给予更大的主动空间,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各单位的特长;七是建议对各单位的党建工作多鼓励、多包容、多理解,多深入一线组织和岗位了解情况交流沟通,整体工作下移接地气;八是建议主动关心关爱党务干部,在党务干部个人进步问题上多帮扶、多说话,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来源: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马菁璟 姚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