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理论武装 > 思想政治工作

以制度建设保障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来源 : 《机关党建研究》 发布日期 : 2023-09-04 11:19:23
【打印】 【字体:

  党的二十大围绕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作出“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的重要部署。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党的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出“制度制定很重要,制度执行更重要”,为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对机关党建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指明了方向。新征程上,机关党建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加快构建务实管用、符合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发挥好重要风向标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一、新时代党和国家机关依规治党取得显著成效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明确提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高度重视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机关党建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依规治党成为新时代机关党建的鲜明特色,推动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机关党建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谋划,机关党建“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出台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截至2022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718部,严密的党内法规体系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新时代以来出台的有关党内法规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作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全面加强。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进行一系列顶层设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建提供了理论指引和行动指南。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机关党建法规制度相继出台,有系统的理论指导、完善的任务布局、健全的制度设计、配套的工作抓手,构建起机关党建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机关党建“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为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严密的制度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确保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的首要任务落实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治机关建设,将其作为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部署。《关于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强调必须坚持政治巡视定位,紧盯党组织职能责任,督促做到“两个维护”;《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强调各级机关本质上都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应尽之责;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对党的政治建设专设一章,提出五项具体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调要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必须走在前、作表率;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查问责机制,以刚性制度约束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等。这些党内法规的修订出台、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为当好“三个表率”、走好第一方阵、建设模范机关提供了制度保障。

  以制度破解制约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实现机关党的建设标准质量效果共提升。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有着特殊重要地位和作用,如果出现问题,其危害很大,“属心腹之患而非皮癣之忧”。党和国家各级机关聚焦解决机关党的建设“灯下黑”问题,加强制度保障、提出管用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发挥巡视巡察制度利器作用,结合问题检视分析,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逐项整改销号,对问题突出的集中力量专项整治,对有制度漏洞的抓紧建章立制,对有责任缺失的严肃追责问责。针对机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完善制度机制,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找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党建要求和业务需求、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的结合点,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各级机关聚焦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广党支部工作法,出台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能,落实《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开展机关党建专项督查,推动各部门坚持不懈纠“四风”、改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二、加快构建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发展要求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

  党的二十大就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具体安排,中央第三次印发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对今后5年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新征程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扭住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这个关键,构建完备的机关党建制度体系和执行体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各方面,为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提供更加坚强的制度保障。

  完善落实“两个维护”制度机制,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实现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总体目标。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促落实机制、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完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的制度,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的领导。健全保证党的创新理论全面完整准确贯彻落实的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办法,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发挥好党和国家机关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制定机关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党组(党委)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政治生态状况、研究解决反腐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制度,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加强建章立制,补短板强弱项,强化配套衔接和系统集成,构建务实管用、符合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一是补齐缺项短板。机关党的建设推进到哪一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一步,要坚持以用为本,把握机关党建的特点和规律,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空白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成熟经验及时推广,让实践亟需的机关党建法规制度加快出台,不断完善操作性强的配套专项制度,实现接续细化,使机关党建制度体系精准性、实效性、匹配度明显增强。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重视总结提炼各级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把经过实践验证、适用性强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上升为法规制度。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当前,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四梁八柱”已经建立,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但还存在制度体系层次性较为单一、配套性较为欠缺、涵盖性不足的问题,要“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既“添砖加瓦”,又搞好制度框架内的“精装修”。以《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主干,围绕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建设工作,强化制度体系的配套衔接和系统集成,在框架内打通堵点,使制度链条环环紧扣、功能互补、相互作用,推动这一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通过体系化的治理实现标本兼治,确保机关党建制度体系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三、强化制度执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束之高阁会造成制度浪费,形同虚设会损害党的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制定很重要,制度执行更重要,深刻指出“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有规不依、落实不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唯有动真格讲认真、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把制度和规矩挺在前面,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广泛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规模大、层级多,必须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把制度执行作为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路径,在制度轨道上为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严明的标准和规范。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作为履行执规责任的重要方面,形成人人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增强党员干部的执规意识,提高执规能力,严格执规标准,规范执规程序,提升执规效果。

  加强督促检查,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要求,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执规责任制和实施细则,层层抓落实,防止制度成了“橡皮筋”“稻草人”,产生“破窗效应”。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将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应当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好、问题突出的,要敢于亮黄牌、掏红牌,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开展党内法规执行评估,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机关党建法规制度在宏观层面进行指引、规范的特征比较突出,在执行过程中有些工作目标难以量化,实施效果评估缺乏标准指标,执行情况往往容易“虚化”“软化”的情况,必须加快建立科学的、可执行的党内法规执行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采用客观评估和主观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采用抽样调查、专题访谈、案例研究、大数据挖掘和分析等方式,使之成为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的重要抓手,确保惩戒和激励机制产生内驱力、威慑力,促使各级机关党组织更好履职尽责,切实让机关党建工作强起来、实起来,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不断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

编辑:游弋  杜国俊